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9-09-25浏览次数:1228

根据《南京晓庄学院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南京晓庄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的要求,现开展2018-2019学年学生评奖评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 参评对象

本校201620172018级全日制在籍在校注册本科学生。

(一)注册统计截止时间为2019930日,逾期未注册者均不具备评奖资格。各学院以注册学生人数为基数核算参评学生人数。

(二)2018-2019学年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无论是否获贷均可获得参评资格。

(三)2018级转专业学生此次奖学金评审依然在原来班级进行。

二、 参评时间

(一)2016级、2017级与2018级未参与分流的学生,本次评奖评优工作的参评时间是2018-2019学年。

(二) 2018级分流学生,其专业学习奖的参评时间是2018-2019学年第2学期。这部分学生第1学期的专业学习奖在分流之前已评定、发放,故本次的专业学习奖应按2018-2019学年第2学期的绩点排名进行评定,专业学习奖的奖励标准按全年的减半。

三、评选发放程序

()专业学习奖、学生干部奖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1.根据综合测评结果,确定参评专业学习奖学金人员名单。

2.各班级、年级对照学生手册奖学金评定比例,确定获得奖学金人员及等第,填写《学生评奖评议汇总表》和《学生奖学金发放表》,并提交电子版至学院。

上报截止时间:930

3.学院评审小组对评定结果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材料报学工处。

4.学工处对各学院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报校学生奖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5.经审批后,学工处统一造册,报财务处一次性发放奖金。

()学术论文奖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同时应提供论文发表的期刊原件和复印件(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和正文)。

学生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为本学科的。凡因不具备学位授予资格而发表论文申请破格授予学位者,不得申请学术论文奖。

如学生发表的论文作者或者通讯作者中有我校指导老师,请以指导老师的名义向科研处申请奖励,学工处不进行重复奖励。

上报截止时间:2019930

2.学院评审小组依据《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格进行初审,将通过初审的申请材料报学工处。

3.学工处、科技处对各学院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报校学生奖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经审批后,学工处统一造册,报财务处一次性发放奖金。

()发明创造奖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同时应提供专利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如学生的专利证书专利人中有我校指导老师,请以指导老师的名义向科研处申请奖励,学工处不进行重复奖励。

上报截止时间:2019930

3.学院评审小组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格进行初审,将通过初审的申请材料报学工处。

4.学工处、科技处对各学院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报校学生奖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5.经审批后,学工处统一造册,报财务处一次性发放奖金。

(四)技能竞赛奖、志愿服务奖、社会活动奖

1.根据各部门上报数据,除社会活动奖中学生干部奖外,上学期期末已评选完毕,如有遗漏本学期可通过学院申报,申报必须提供相应证书证明。(奖励证书的落款应在2018-2019学年范围内)

上报截止时间:2019930

2、 获奖学生名单及奖励金额经由学工处、教务处、团委认定,并报校学生奖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3、经审批后,学工处统一造册,报财务处一次性发放奖金。

四、 注意事项

1、各班、各年级应严格按照学生入学当年发放的《学生手册》中规定的获奖比例和奖励标准开展本次评奖评优工作。

2、学生绩点以教务处提供绩点为准,有疑问请各学院教务办咨询教务处解释。

3、因为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性质变化,2018级转专业学生绩点需要各学院重新测算,以各学院教务办测算认定为准。


  附件1 学生名条.xls

  附件2 学生绩点.xls

  附件3 学生评奖评优汇总表.xls

  附件4 学生奖学金发放表.xls

  附件5 学术论文奖发放表.xls

  附件6 发明创造奖发放表.xls


                                                YY易游体育网址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