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暑期学生管理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9-07-17浏览次数:1736

位同学

为了保证假期有关工作的正常开展做好下学期开学准备,现将2019年暑假学生管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生假期及开学时间

在校生7月6日放暑假;8月31日、9月1日报到;9月2日开始上课。

2019级新生9月5日报到;9月23日开始上课。

“专转本”新生8月31日报到;9月2日开始上课。

二、暑假期间各项保障工作安排

(一)食堂开放时间

方山校区南食堂二楼、北食堂三楼暑期正常营业;其它食堂7月7日起停止营业;8月29日所有食堂正常营业。   

莫愁校区食堂暑期停业。

(二)浴室开放时间

方山校区7月6日—8月28日开放北浴室,开放时间:17:30—21:00;8月29日南北浴室正常开放;学生宿舍供热水服务视学生留校情况而定,另行通知。

莫愁校区浴室暑期开放时间视莫愁校区留校学生数量确定,另行通知;8月29日正常开放。

(三)图书馆开放时间

7月6日—7月19日:8:00—17:00;

7月22830日:每周一至周五开放,8:00—17:00;

9月1日起正常开放。

(四)体育馆开放时间

7月6日—7月12日:8:00—22:00;

7月13—7月31日:9:00—21:00;

8月1日—8月30日:周一至周五开放,9:00—21:00。

注:只针对本校师生开放,凭校园卡和身份证进入

三、暑假学生教育管理

1.同学们要合理安排暑期生活注意个人安全特别是交通、自护、防盗、防骗、防火、个人信息等安全,谨防陷入传销、网络贷款等陷阱。

2.鼓励同学们走出家门参加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做好充分的暑期社会实践准备工作,外出实践带好常备药品,做好防虫防暑工作,学习急救相关知识,假期生病治疗需要到规定的医院就诊,如有住院等大病发生需要及时联系辅导员老师,向学校报备。

四、留校学生住宿要求

各学院暑假留校学生的管理参照学生工作处发布的《关于2019年暑学生留校住宿的通知》要求执行。暑假期间要求按时作息,注意防热避暑,遵守学校宿舍管理制度,保持宿舍正常秩序。

五、学生假期医疗保险注意事项:

(一)住院

1.参保学生住院治疗原则上选择南京市医院,我校患病需要住院治疗的参保学生可凭南京市民卡(医保卡)直接到全市任意一家公立医院包括(一级、二级、三级医院)或专科医院办理住院,直接持市民卡在医院的医保办办理住院治疗,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学生凭市民卡直接与医院结算报销,属于参保学生个人负担的费用,由参保学生本人直接付给医院。属于统筹基金负担的,由市医保中心与定点医院结算。已经参保并已经有医保卡的学生在南京市入院时未持南京市民卡(医保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个人自理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2.已经参保学生因新生市民卡没发、老生续保缴费尚未成功期间在南京市医院住院治疗的,发生的住院治疗费用要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出院后须带好如下相关材料:①出院小结原件、②医疗费用明细清单、③结算发票原件(自留复印件)、 ④外伤需要病历复印件、⑤医保卡号、⑥联系方式、⑦学号、⑧所在学院盖章的证明。所有材料统一交至所在高校,由高校统一报市社保中心医保部按规定办理审核报销。

3.大学生在异地实习、转外就医以及寒、暑假期间等发生的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1)参保学生需要住院治疗的原则上要求选择南京地区医院。大学生因异地实习及寒、暑假期间,如果在原户口所在地医院住院,发生的住院费用先由个人垫付。但要及时打电话报所在学院领导知晓,由学院领导核实后写证明并盖学院章,出院后回校报销时须带好如下相关材料:①出院小结原件、②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③结算发票原件(自留复印件)、 ④外伤需要病历复印件、⑤医保卡号、⑥联系方式、⑦学号、⑧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材料统一交至所在高校,由高校统一报市社保中心医保部按规定办理审核报销。

2)需要转往外地住院治疗的医院不是在南京市医院又不是在原户口所在地医院,则转诊医院仅限于北京、上海地区医院,且需提供学生本人原户口所在地最好医院开具的转外就医证明或者南京地区住院医院(三级甲等医院)的转外地就诊申请表并在南京市医保中心备案,电话:86590713或者86590714。出院后须带好如下相关材料:①出院小结原件、②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③结算发票原件(自留复印件)、 ④外伤需要病历复印件、⑤医保卡号、⑥联系方式、⑦学号、⑧南京市医院转外就诊的申请表或者原户口所在地医院开具的转外就诊的证明。所有材料统一交至所在高校,由高校统一报市社保中心医保部按规定办理审核报销。

注意:如果患者不在南京市医院住院或者原户口所在医院住院,自行到异地就医,未按规定办理转外就医申请,则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参保大学生个人承担。

(二)门诊

在校外实习、见习,寒暑假期间患病紧急就医的,必须在公立医院就诊,门诊病历必须有详细的病情记录。符合医保规定要求的学校报销60%,一学年800元封顶,经医保中心审核通过的低保参保学生在校外门诊医疗费用一学年1200元封顶。回校报销时请携带:①发票原件、②南京市市民卡(医保卡)、③就诊医院的门诊病历,再由校医保与公共卫生管理科按规定审核后,送至校财务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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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7日